各位法律版大大 大家好
最近因為勞資糾紛調解失敗勞工局建議走民事訴訟,
5月的的時候跟法扶會的律師見面,
並告知相關事項,律師請我補充的文件我也補給他了
但是從上禮拜開始詢問他進度律師一直跟我說「快好了、不要一直催,過一兩天給你好嗎?」
我知道請律師寫訴狀需要時間,
但我月中詢問被律師講了一次不要催
前幾天打電話去問也是一樣的結果..
兩次給的答案都是過一兩天給你、不要催
是說這等一兩天的時間已經變成一兩個禮拜了= =
我真的不太懂寫訴狀需要多長時間,我這樣問會很煩人嗎?
只是想知道什麼時候我可以做下一步動作而已..
請問各位律師大大 通常訴狀都會寫多久呢?
我這樣等待時間是正常的嗎?
手機排版 傷眼不好意思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