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台大會不會退學 不管他會不會被依動保法罰錢或坐牢
http://glrs.moi.gov.tw/EngLawContent.aspx?Type=C&id=178
依據外國人強制驅逐出國處理辦法 第六條 第二項
其他有危害我國利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從事恐怖活動之虞。
是否有達到此標準?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792079
因為已經畢業了,因為需要接受上一次虐貓案的審理,所以限制出境在台灣
,加上又有聲稱有精神疾病。檢察官對他感到擔心我可以理解。
但在等待審案期間又再度犯案,是否達到羈押標準?檢察官可以申請羈押嗎?
又因為大橘虐貓案還在審理中未判罪,如果實施羈押是否違反無罪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