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我住的透天厝已經30幾年,一直以來使用上沒有問題,最近跟鄰居收到一件
拆屋還地的調解,地主宣稱我們住的透天厝與他持有的土地(為門前之巷道)部分重疊(一
戶重疊約三平方公尺),因此獅子大開口要求一戶拿十萬元來調解,我們那邊算鄉下,一
坪市價約七,八萬而已,假設真的有侵權情事,請問我們能如何抗辯以使賠償降到最低呢
? (又或者不用賠償?)該條巷道為我們出入唯一道路,且非給特定人使用,已行走超過3
0年以上,是否符合既有道路之要件抗辯? 再者,地主要求一戶賠10萬,高於市價並遠高
於公告現值,是否可主張賠償公告現值即可? 以上,能否請知道的大大指點我一下呢?
感激不盡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