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8-20 08:36:00告人的不一定會全部講真話......檢察官歷練很豐富的...更何況,檢察官依法依職權執行,本就排除在個資法範圍就跟夫妻打官司離婚....老公外遇,老婆告老公妨礙家庭結果檢察官意外查出 老婆的幾個孩子全都不是老公的種請問一下,老婆要去告檢察官妨礙祕密?? ^_^更何況,檢察官要收集後,才知道哪些是證據您也可以跟檢察官講哪些非屬告訴所需的,希望檢察官不揭露,又何必一開始就說這說那??原PO腦袋不清楚,檢察官接案,目的就是"幫你打贏官司"不然他一看,起訴條件不足,直接簽結不起訴就好了,懂嗎??今天檢察官不像律師,律師是只要有錢就幫你告管你告贏還是告輸,他都有錢拿,懂嗎??一開始籌碼面百告不贏的,就是簽不起訴了~~~
作者: SoaringHawk (疾光) 2016-08-21 00:41:00
樓上的樓上還有一件事搞錯了,從刑訴規定來說,告訴乃論的案件檢察官主動去偵查也是可以的,只是他們通常都不會多事(因為太忙了)原po,在實務界待久的法律人是多疑的,或許在這案件你會覺得不公平,但整體來講,它卻有助於公平正義的實踐,真相往往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