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排版請見諒。
六月私人自售賣了一臺車20萬。
沒有簽訂任何買賣契約,只有臉書的對話紀錄。買家也接受20萬元,匯了十萬當訂金。
收到訂金也將車子過戶給對方,預計七月付尾款,也沒有付,到了九月 跟對方討尾款10
萬。卻說車子壞東壞西不願意支付尾款。 六月份就已經將車子過戶給對方了,在車廠交
車對方也確認沒有問題才將車開走,變成對方七八月使用狀況導致車子有問題,卻說是我
們車子有問題。如果有問題六月交車開走就反應了,結果等到討尾款才說車子有問題,不
願意支付尾款。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呢? 臉書都有對話紀錄,對方也承認不付尾款。
是否可以適用支付命令呢? 麻煩大家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