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私益募款 剩餘款項是否具法律上原因?

作者: FatFatDer (坐北潮男)   2016-09-08 02:03:26
各位先進晚安
想討論最近很熱門的議題
一位網路部落客向粉絲募款
打算以那筆錢來替貓看病
到這邊應該是412
大家以那位部落客要「治好這隻貓」為負擔
做成的贈與
然而小弟想在這請教的是:
萬一該部落客募得2萬元
而在這隻貓身上以募得款項支出醫療費用1萬元
剩下的一萬元是否因為負擔成就
就可以自由運用?(如:買包包等)
或者是,對於那剩下的一萬元的持有該部落客即不具法律上的原因
屬不當得利,應該要退回粉絲們呢?
謝謝各位先進的指教!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09-08 06:42:00
羅倫佐油?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9-08 08:50:00
跟大家講,希望當作買貓的食物跟未來醫藥負擔若不要的,就照比例還給不要的,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9-09 15:06:00
個人募款這件事本身已經違法 = =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6-09-09 22:01:00
他沒說做公益 應該不違反公益勸募條例吧?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9-11 17:49:00
對齁,那叫乞討 XD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