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複雜的問題,要請各位幫忙,下面的文字敘述我盡量簡短,節省大家的寶貴時間. 先
謝謝大家.
事情是這樣的:
我的岳父今年在上班過程中被一位無照駕駛的男子騎乘機車撞擊,導致顱內出血,經兩天搶
救後過世.
肇事者是50多歲男性 無業
岳父是下游包商的員工
下游包商承接A公司的案子
A公司是承接台北市政府的公共工程標案(得標廠商)
目前:
對肇事者:
刑事偵查庭已經有召開第一次,開庭前,肇事者與對方律師就直接要先找我們談和解,
現場也帶了現金要給我們,不過我們拒收與表達目前未有和解意願.
下次出庭時間未知
對下游包商與A公司:
A公司有提起協調庭,但是會中極其不客氣(急救與治喪過程中A公司的惡行先不最說),會中
僅說他們有工程保險(金額未知,說是要等勞檢報告,才由保險公司確定金額),但若家屬還
想多要個10來萬,他(負責人自己出席)可以自己想辦法掏腰包處理.
該協調庭岳父公司(下游包商)也有出席協調庭,但是一句話都沒說.
該協調會無共識結束,協調委員要雙方進量談,下個月再召開一次協調庭.
岳父是該下游包商的資深員工,年資近40年,該公司也只是說有幫員工投保團險,金額200萬
.(已申請,未撥付)
其餘皆未表示.
請問各位法律先進,目前我們是不是要委託律師進行相關訴訟? 對肇事者要先和解嗎? 還
是逕自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因為肇事者的經濟狀況我們不清楚,僅知好像還有些房產,但不是他名下.另外肇事者的強
制險已經撥付(200萬)
至於喪葬費 醫藥費 與精神賠償 目前未談.
至於對A公司與岳父公司(下游包商),我們還能做甚麼事情?只能接受協調結果?
再次謝謝大家耐心看完,若能提供建議與方向,對我們都是莫大的幫助.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