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9-13 05:45:00好像不需要競合吧....至於所謂全部方法都沒有,才引用緊急避難?文詞怪怪的多項適用,就看哪項是當時情境所為的最符合法令像是前面持刀歹徒已經捅人質第一刀,要捅第二刀時警察開槍擊斃了歹徒用法律授權可以壓過緊急避難但同樣情境,換成第三者拿起球棒,在第二刀時往歹徒頭敲下去,敲死了,因死老百姓非執行法律勤務,只剩下緊急避難可以阻卻但不管是要走刑 21 or 22 or 23 ,都是不罰或者情境可以改為,第三者年齡未滿14 ,一棒敲下去歐....漏寫了 24那要走 18 or 24 ? 要問法官吧.....要是走18,說不定被敲掛的歹徒,會改走民事跟代理人討賠用24條反而可以確認行為正當性,之後若有民事庭民事庭法官也比較好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