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27180 (dpe)
2016-09-19 13:37:31不好意思,想請教版上對保護令聲請有瞭解的版友
我今年7月因為被毆打,對我哥哥提出保護令的聲請,但是沒有提傷害告訴
但後來因為家庭和私人因素和他和解,想撤回聲請,後來收到地檢署的刑事傳票
我以為保護令是民事訴訟,所以去電詢問撤回的流程,書記官和我說,有些家暴保護令是不能撤回的,要看檢查官同意不同意
所以想請問版友,哪些家暴案件是不能撤回聲請的?
如果我已經和解,也不願意繼續法律程序,檢查官能夠不核准繼續執行嗎?
我該怎麼確認聲請撤回?
不好意思,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