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這非刑事案件,並沒有無罪推定的適用
我其實沒看也不想去看該條例
但單純看來,該條例試圖打破公示/善意取得制度
民法第759-1條
不動產物權經登記者,推定登記權利人適法有此權利。
因信賴不動產登記之善意第三人,已依法律行為為物權變動之登記者,其
變動之效力,不因原登記物權之不實而受影響。
試問:
有多少人可以提出證明(來源、證明、發票或其他證據)
現在手上,正使用的電腦/手機的權利
QmQ頗有趣的,拉板凳看熱鬧
※ 引述《ulycess (ulycess)》之銘言:
: ※ 引述《ReiFan (說好的秒速5公分呢?)》之銘言:
: : 先抱歉我沒實際念過法律學系,用詞可能會有誤差還請不吝指正
: : 我關於目前的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執行過程產生了一些疑問,如果
: : 能請這裡的人指點一二,銘感五內。
: : 目前黨產會主委顧立雄表示,按照不當黨產處理條例明文,該黨
: : 需自行舉證擁有的黨產並非不當,是有罪推定原則對嗎?
: 本來法院的設計是雙方各自提出證據,由法官判斷那個有道理
: 只是在刑事案件上特別賦予被告一個特權
: 判決確定前必須假裝被告無罪,避免法官因為先入之見判決不公
: 所以無罪推定原則是刑事案件的重要原則
: 民事或行政案件基本上沒有這原則
:
: : 而認定是否為不當黨產,由委員會判斷。
: : 如果真的是有罪推定,而一開始的舉證其有犯罪可能性的工作是
: : 檢察官要做,後續做判決的是法官,但現在這兩個角色看起來都
: : 集中在委員會身上對嗎?雖然條例說如果該黨不服判定,可以提
: : 出行政訴訟,但委員會調查期間不受其他法律效力影響,調查期
: : 可以行凍結資產之實,沙盤推演起來這個委員會可以不讓該黨得
: : 到行政訴訟的時間。
: 基本上這是行政案件,由行政機關舉證調查
: 就好像你沒繳稅被判罰鍰,是國稅局處罰,不是由檢察官起訴
: : 想請問一下這樣的特別法的設計方式,是否並不罕見?我只是一
: : 個對法治有興趣但沒深入研究的普通人,很驚訝這樣的法律是被
: : 允許的。如果上述我的描述有誤,還請幫忙直接指正我的錯誤,
: : 謝謝!!
: 法律上這叫做舉證責任倒置
: 在消保法或是非給付型不當得利都有這樣的規定和判例
: 其實不是很罕見
: 這部法律基本上照抄東西德合併時追查東德共產黨不當黨產的法律規定
: 其中舉證責任倒置就說其中一樣重要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