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請問一下
因為家人近日上班出車禍
沒有直接報警,而是事後報警
雖然工作的地方是大公司,也因此為了公傷假成不成立
搞了快半個月,之後說家人是請公傷假沒錯
但是如果超過一個月,就要留職停薪
家人去了很多醫院看,要嘛開刀,要嘛復建,但是都不知何時能回去上班
因為上班的地方要久站需要搬重物
醫生說了短期間,一年之內都儘量避免,以免傷勢加重
現在公司說你不是不能上班,只是你的工作職位你不適合
所以拿了張留職停薪的給家人簽
不然就希望他自動離職,但會加發一個月的慰問金...
所以想要請問一下,接下來家人是持續復建什麼都不簽
還是要怎麼做比較好,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