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有關繼承問題請教

作者: wyy2678 (目標 學習 成長)   2016-10-08 21:00:06
告位專業先進您好,小弟有個鄰居發生的問題想釐清,
因為網路算是比較舊的資訊,特來請教,
W持有一筆土地和一棟房子,配偶已過世,
生有A(大兒子),B(二兒子但已過世),C(大女兒),D(二女兒)
A生有a1(大孫),a2(二男孫),a3(三男孫)
B生有b1(女孫)
因為現在b1想吵著要分財產,請問未來若W過世,
法律上b1可繼承多少等分的財產?謝謝~!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6-10-08 21:24:00
原則上,均分是1/4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0-08 21:32:00
1/4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10-08 21:40:00
再清楚一點,就是A、B、C、D應均分W的遺產,但B先W過世,所以b1代位B繼承W的遺產,也是均分1/4。
作者: rrowl (我不作大叔好多年)   2016-10-08 21:47:00
W如果不想給B1 現在可以提前處理掉 沒有遺產 B1就沒辦法分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0-09 01:30:00
前提W是有意思能力,代價看怎評估了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10-09 20:56:00
只能說繼承權在繼承開始前是一種期待權,有夢相隨,希望最美。生前裝乖一點,或許等繼承開始時還能拿到財產;要錢動作太明顯的話,打草驚蛇,反而有可能什麼都拿不到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0-10 13:47:00
說真的,以台灣現行法令來講,輪不到b1 說話...一來是孫輩,二來又不是男生,要捧斗要奉養都輪不到 b要是聰明點,等 w 百年後,再出來分家產才是正途現在跳出來,擺明就是讓 A C D 跟阿爸W 說,此孫恐不孝家產分一分,剩一些再給 b1果然不愧是女森 (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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