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去年6月晚上出遊開車回家時
被旁邊一台據稱是要閃避行人的機車擦撞
(機車自行撞上車子,警察有說朋友沒侵犯對方路權,但是對方侵犯朋友的路權)
對方有受傷,朋友的車子也有損壞
(據對方說機車全毀)
當場就叫救護車也報警
事後有請保險公司理賠對方醫療費
但是車子的賠償對方則是拖了很久還一直殺價
據朋友說車子的修理費是7000多
對方一開始說他只能賠1000-2000
(朋友這裡就覺得7000也可以分期付款,一點誠意都沒有就想直接隨便付錢了事)
來來回回最後講好5000的金額
(家裡的車子不想被發現,想趕快講好金額先修車,因此少的金額朋友自己墊,她當時還
是學生,為了這件事還跟我借錢)
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到12月才賠完
這期間對方會一直line朋友(報警有留電話,方便聯絡因此加了line)
還會問有沒有男朋友、男朋友不盡責怎不載你回家等等的話(朋友女生,對方男生)
這裡朋友已經很反感了(賠償金的事情又加上一直問些有的沒的)
到12月之後由於朋友忙畢業(當時是研究生)
也就漸漸忘了這件事(中間還有陸陸續續約簽和解書的時間,但是雙方時間一直配合不了
)
一直到今年10月對方又突然要約簽和解書
之前的總總加上朋友根本不想留任何的資料給對方
以上朋友找我討論完之後我也不知道這有沒有必要簽和解書(是我也不會想跟對方有接觸
...)
因此我們想請問
Q1:這種情況下還要簽和解書嗎?
Q2:一定要的話能不能請別人代簽,因為朋友不想跟對方有任何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