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繼承實務問題請教各位

作者: who776 (阿光)   2016-10-16 17:41:37
背景事實:
我父親於兩週前即105年9月底過世,享壽86歲,共有3男1女四名子女,母親早逝,父親於88年間與一大陸女子(現年76歲,下簡稱甲女)結婚,於90年間左右,除了大哥一家(大嫂及其子女)仍與父親同住外,其餘三名子女皆結婚搬出,至於與父親甲女來台取得身分證後幾乎都在外打工且住外面,鮮少與父親同住,甚至到102年間某日,甲女電話聯繫大嫂,自稱因為身體不好需要回大陸養病,從此未再出現,我有勸父親趁早打離婚官司,但父親有點遲疑,我只好退而求其此,請律師於103年9月間寫代筆遺囑,由我父親在遺囑中載明因甲女經年不返家同住,惡意遺棄,遺產存
款若干(父親當時僅表示其財產剩下一點存款,沒有確認詳細數字)只分給四名子女。之後另請大嫂去報甲女失蹤。105年7月間即父親過世前兩個多月,大哥來電稱父親有兩筆定存到期,各100萬元,經由行員介紹,購買儲蓄險保單2張,均由我父親擔任要保人,大哥及二哥分別擔任被保險人,保費各100萬元則一次繳清。近日銀行通知說要變更要保人,必須全體繼承人(包括甲女)到場才能處理,設若父親沒有其他任何財產。想請教幾個問題:
1. 保險業務員讓高齡86歲之人擔任要保人(所以才這麼快發生變更的問題),保險業務員那邊沒有問題嗎?(保約不到一年,依照契約,解約會有違約金的問題)
2. 在變更要保人之前,該保約算是遺產嗎?
(是否算實質上贈與給我兩位哥哥?民法1148-1第1項視為所得遺產?但該項不是針對債權人嗎?)
3. 設若變更要保人後,該保約算是遺產嗎?(保約上的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均不是父親)
4. 相關遺產處理部分,是否有其他需要甲女到場或以甲女具名書面之程序?
5. 除了找出甲女偕同辦理繼承相關程序外,是否還有其他處理方式?
非常感謝大家!
作者: who776 (阿光)   2016-10-16 18:07:00
權人嗎?)3.設若變更要保人後,該保約算是遺產嗎?(保約上的要保人4.相關遺產處理部分,是否有其他需要甲女到場或以甲女具名5.除了找出甲女偕同辦理繼承相關程序外,是否還有其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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