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弟,上個禮拜因為路邊停車,被別人撞了
而肇事者第一時間有打電話給我弟
我弟就下去處理了,而當時肇事者表示可以不報警嗎?
我弟也同意,並表示日後談賠償事宜
我弟在上個禮拜去估價,估價金額告訴對方
對方表示不能接受這個金額
於是我弟弟再三跟他周旋
我弟之後又表示要他出七成就好了
對方表示出來當面談
我弟弟表示要當面談要去派出所談
但對方似乎避不見面了,我弟為了保險起見
去警局備案,目的是希望可以保留肇事影像(剛好路口
監視器有拍下畫面),以利事後提告
但承辦員警卻打電話給對方
對方也跟我弟聯繫表示願意在禮拜六(前天)於派出所
協調,但我弟不知道為什麼,也不告知我們這件事
單槍匹馬的去協調,對方似乎帶了朋友
講話咄咄逼人(有錄音),與對方簽下和解書5000元
我弟好像被嚇到憂鬱症又發作了
這兩天都沒睡好,甚至昨天整晚沒睡
而且我弟有重憂鬱症病史,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請問這種情況下,和解書成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