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反式房貸債務繼承的問題

作者: iamenix (隨風)   2016-10-16 23:43:40
最近在研究反式房貸債務債權的問題,有一個點不是很清楚想請教法律高手:
 這兩年很多銀行有在推出反式房貸產品,我看產品的設計概念是:
 生前定期給你一筆錢(或一個額度),借款人如在生前,可以選擇還款,提前解約
 塗銷抵押權。但如果往生後,繼承人也可以選擇還款或不還款,如果選擇還款,銀
 行在債務清償後就塗銷抵押權,房子歸繼承人所有。
 我的問題是:
 如果繼承人選擇不還款,銀行依法律程序處分擔保品,處分所得扣除相關成本與債權
 後,如尚有餘款,需要歸還給繼承人嗎?如果餘款歸還給繼承人我覺得有點奇怪,當
 繼承人選擇不還款時,不是已經視同拋棄繼承了嗎?
 
作者: tw00173105 (開心凝結)   2016-10-16 23:47:00
請問"不還款視同拋棄繼承"之依據何在?
作者: rrowl (我不作大叔好多年)   2016-10-16 23:47:00
我會問你另一個問題?如果 到時銀行依法律程序處分擔保品 旦處分所得扣除相關成本後 跟本不足以清償債權?你願意補足嗎?一樓的 看契約內容應該就會有你要的答案 事實上原PO的問題在雙方的契約內容內 也都會寫明才對 不信去找一份來看看吧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0-17 07:54:00
沒有視同拋棄繼承,這是抵押權流抵約款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10-17 10:10:00
把契約PO出來看。
作者: iamenix (隨風)   2016-10-18 11:53:00
繼承人沒義務補足差額,所以我才認為不還款視同拋棄繼承這個業務跟一般房貸或擔保品抵押貸款不一樣擔保品處分不足之處,銀行仍有權繼續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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