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買賣契約對方違約

作者: heven (指縫洩出的光)   2016-10-17 14:34:05
假如A與B之間簽訂買賣契約,
但東西完成之後B經營不善沒有辦法履約,
拖了很久後來由B的母公司Ba跳出來幫忙善後,Ba付錢給A, A東西交給Ba,
由於B已違約在先,
A希望東西交給Ba之後就不要再有瓜葛,避免將來還要負擔原契約中的售後服務等等,
那麼,A是否需要再跟Ba簽一份 "確定A跟B那份契約終止" 的...合約?協議書??
1. 簽這個東西有效嗎? 有沒有可能簽了之後反而出現其他麻煩?
2. 就算不另外約定契約終止, B或Ba之後能夠來向A要求售後服務嗎?
3. 甚至, 有沒有可能東西交給Ba之後, 很久以後B跑來問A說怎麼東西沒給B呢?
  A有什麼動作可以自保呢?
懇請各位大神指教
感激不盡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10-17 15:26:00
三方簽個債權讓與/債務承擔的契約書,契約中註明A已為買賣標的物之交付且Ba有收受,並免除A的物之瑕疵擔保責任就可以了。
作者: heven (指縫洩出的光)   2016-10-17 16:28:00
非常感謝您!!另外請問, 假如B公司的人員已解散,由Ba的人員代管,意即,就算簽三方, B的人跟Ba出來談的人是同樣的,那麼是否可以A跟Ba簽就好?或者還是一定要三方簽, 請Ba那邊另外再找一個人出來代表Ba?謝謝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10-17 23:06:00
B公司解散了?已經清算且登記了?如果有比你所述更為複雜的情況...麻煩去法律諮詢。
作者: heven (指縫洩出的光)   2016-10-18 10:55:00
(之前聽說在清算 但不知道登記了沒.. 不是台灣的公司)好,我再另外尋求管道諮詢。總之還是很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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