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有ABC三人
我與A之私人約炮對話,被A傳給其好友B,而B在網路社團上公開(社團內有19萬人),然
後將有我頭像與名字的截圖公布,使我受到網友撻伐,他表示對話內容我騷擾女方,他說
的為事實不罰,但是事發後隔天,他假冒身分致電我上班場所,告知我主管我與我的學生
有染(實際上沒有,他也沒有證據)。
而甚至A女提供的對話,他也聊的很開心,7月份的對話直到前陣子我上任後才公布,可否
合理懷疑他想毀謗我?
再來,C則是在網路上公開我上班場所、電話、我的個人資料,並公開表示我曾對我學生
下手。
目前想問的地方有幾個。
1因為職業特殊,我於9月在該地方開始任職,而對話內容為7-8月,且我未曾對我的學生
有任何越界之行為,故此部分也不是事實,提告妨害名譽及加重毀謗部分成立機會多少呢
?
2A同意B散佈對話是否為間接正犯?
3公布個資、場所等是否有其他罪名可以加告?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