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日前於國道內側被後車追撞
報警後電話中該員警稱人員沒傷亡 若車可開 可自行拍照
之後離開現場到休息站找員警處理 電話中一直叫我快點離開不要堵住車道
說憑照片可以釐清...等等
怕事後釐不清責任還是等員警到場 雖然員警到場口氣很差一直唸 覺得不想處理
還說這種車禍反正也是找保險公司理賠 他們不處理也沒差...等等
畢竟我有繳稅 請該員警處理交通事故應是他們的義務?
卻一直明表不要浪費他們資源等等 我應可拍照即可 距離自行量...等等
1.以上員請算有吃案意圖嗎? 若有 算觸犯什麼法?
2.依什麼法可請員請務必到現場處理 若他不願採證即可提告 等等
※ 編輯: liam185 (223.137.38.37), 11/01/2016 00:4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