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有一個警衛,未查明不明人士身分,誤以為其為住戶
但其實是外來人士,欲殺害這棟大樓的某人
警衛誤以為是住戶而開門讓該不明人士進入
那警衛犯了
業務過失致死?
還是 殺人罪過失的幫助犯?
因為刑法好像沒寫到如果是過失情形而幫助了犯人
如果是業務過失,那另一種情況
假設不是警衛,而是其他住戶誤以為其同為住戶而放人進來
這個住戶同樣也有過失致死的罪名嗎?
還是殺人罪的過失幫助犯?
我記得業務過失 和普通過失,差別只在過失是否針對業務上的事情
同樣的事情,如果警衛是業務過失,那住戶應該也是有普通過失吧?
還是兩個皆算殺人罪的過失幫助犯?
應該不可能,警衛業務過失,住戶因為沒查明身分的義務所以沒事吧?
所以還是別幫人亂開門,如果他不是住戶你幫他開門一樣會出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