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是過失幫助犯?過失犯?

作者: ultratimes   2016-11-07 22:55:45
假設有一個警衛,未查明不明人士身分,誤以為其為住戶
但其實是外來人士,欲殺害這棟大樓的某人
警衛誤以為是住戶而開門讓該不明人士進入
那警衛犯了
業務過失致死?
還是 殺人罪過失的幫助犯?
因為刑法好像沒寫到如果是過失情形而幫助了犯人
如果是業務過失,那另一種情況
假設不是警衛,而是其他住戶誤以為其同為住戶而放人進來
這個住戶同樣也有過失致死的罪名嗎?
還是殺人罪的過失幫助犯?
我記得業務過失 和普通過失,差別只在過失是否針對業務上的事情
同樣的事情,如果警衛是業務過失,那住戶應該也是有普通過失吧?
還是兩個皆算殺人罪的過失幫助犯?
應該不可能,警衛業務過失,住戶因為沒查明身分的義務所以沒事吧?
所以還是別幫人亂開門,如果他不是住戶你幫他開門一樣會出事的
作者: gginindr (金城武是本名沒錯)   2016-11-07 23:16:00
都沒有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6-11-07 23:32:00
放陌生人進門和有人死亡無相當因果關係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11-07 23:44:00
沒有所謂的過失幫助這回事。
作者: TheMidnight (惡夢)   2016-11-08 00:37:00
幫助要雙重故意 …哪一本刑總的書講共犯會沒提這個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6-11-08 01:00:00
我的刑法老師說法律不能強人所難,試問警衛要怎麼預見將會有兇案發生???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6-11-08 09:48:00
而且即便認為有因果關係,過失幫助刑法不罰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1-08 12:32:00
如何預見?先卜卦,學古人
作者: ultratimes   2016-11-08 13:40:00
不用預見啊,陌生人你沒查清楚身分就隨意放他進來出了事情,不就已經是過失了?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11-08 14:57:00
刑法並不承認過失幫助之存在,是以從犯之成立,須有幫助之故意,亦即必須認識正犯之犯罪行為而予幫助者,始足當之。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6-11-08 15:55:00
陌生人沒查清楚就按照大廈管理條例規定處罰阿!!你怎麼能把未知的風險算在警衛頭上??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11-08 17:37:00
民事責任的追究標準不同
作者: TheMidnight (惡夢)   2016-11-08 19:58:00
你的刑總只有條件理論,沒有相當因果關係跟客觀歸責?在客觀tb就打掉最好,進主觀就會遇到這種生活經驗異於常人的見解 …照你說的 兇手午餐吃飯的麵店老闆提供了兇手不吃會餓死之不可想像其不存在條件,客觀tb就結束直接進入主觀嗎?
作者: ultratimes   2016-11-08 20:58:00
麵店老闆對於兇手又沒有業務上的義務但是警衛不讓陌生人進去,這可是業務上的責任麵店老闆有責任不提供犯人食物嗎?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11-08 21:31:00
因果關係看你採什麼,相當因果關係來判斷,誤讓非住戶進入社區並非通常會發生住戶被殺死亡的結果,無因果關係;條件因果關係+客觀歸責理論的話,就算誤讓他人進入為住戶死亡的條件因果,但誤讓非住戶進入並不會必然製造讓住戶死亡的風險...,也無因果。至於想論幫助犯就更有趣了,幫助有雙重故意,幫助故意與主犯行為既遂故意,過失就沒有任何故意,不成立
作者: TheMidnight (惡夢)   2016-11-09 00:31:00
我在討論因果關係,你在跟我說義務 …有沒有義務跟因果關係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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