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徵兵令是行政處分嗎?
因為徵兵令好像位階高於行政處分,不是普通行政處分
如果和一般行政處分無異
他是不是有瑕疵或是無效的處分?
這是網路上查到的徵兵令正反面
正面
http://i.imgur.com/7m1esSM.jpg
背面
http://i.imgur.com/Qn80DCL.jpg
行政程序法96條,行政處分應記明的事項
二、主旨、事實、理由及其法令依據。
徵兵令上面好像沒有寫徵兵依據的法律
六、表明其為行政處分之意旨及不服行政處分之救濟方法、期間及其受理
機關。
並沒有寫不服的受理機關
是因為徵兵令的性質本身就不給救濟嗎?
或是他是比行政處分更高一階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