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肇事者有義務提供證據嗎?

作者: REIDO (NEET)   2016-12-09 18:56:39
這是之前看到法律上有不證己罪,還有緘默權的時候想到的情境模擬。
如果今天有一場車禍,肇事者有行車紀錄器,但這些紀錄很明顯對自己不利,
那警方要求提供時,肇事者可以拒絕提供嗎?拒絕的後果會有哪些?
同樣的例子,假設某甲有裝監視器,然後在錄影的範圍內非常有機會錄到
事發經過,但是某甲想保護他認為的嫌犯而想拒絕提供,請問某甲會有刑責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2-09 19:01:00
刑事證物
作者: jimmy8069 (jimmy)   2016-12-09 19:09:00
死亡車禍才會扣留?! 搞不好我回答有錯
作者: mm0107386 (阿鬼)   2016-12-09 19:40:00
換個說法,如果肇事者知道這些證據對他不利,而刪除這些記錄,你是想問這個?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6-12-09 19:44:00
1、沒責任2、有可能構成滅證罪被告無真實義務,但證人有,因此以前很多檢察官會先把想列為被告的人先列為證人,然後...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12-09 20:26:00
1沒責任 2.有165的可能,但實際上沒人那麼傻,甲直接說沒錄到然後刪除電磁記錄就好。
作者: TheMidnight (惡夢)   2016-12-09 21:33:00
刪除自己相關的證據,無罪如果是他人之案,不考慮舉證問題,有罪
作者: REIDO (NEET)   2016-12-10 15:04:00
換句話說,我舉的第2例子,如果是錄到某甲自己犯罪,某甲使用「國防布」,即使很明顯有刪除,檢方也拿他沒皮條嗎?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12-10 17:16:00
湮滅關係"他人"刑事被告的證據才會成立湮滅證據罪,湮滅自己的不成立該罪。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12-11 00:16:00
刪除紀錄這件事情本身可能會影響心證。但是,刪除紀錄這件事無罪,也不能拿來直接推論證明這個被刪除的紀錄是對誰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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