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讀國中的表弟日前發生被同學偷走珍惜的一支筆
據他描述 這支筆他平常是放在書包而不是鉛筆盒
物品遺失後他隔了一天才發現
有同學告訴他 是A教唆B去偷拿的
A與B都已到教官室寫悔過書
但是弟弟並不知道老師究竟怎麼處理、筆還是不見了
弟弟仍是很生氣,對方沒有道歉,他也只想找回那支筆
但就是不見了
這幾天他向我問起法律,他說他查過滿12未滿18即便是竊盜是侵佔也不能怎樣
他認為會惡意偷走別人珍惜的東西之行為實在很不可取
教官室那邊寫了悔過書他還是失去自己的東西,無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想詢問板上各位,若弟弟不想姑息,是否有其更好的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