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是一名大二學生,近期在 PTT codejob 版上接了一個小case
在與發案方討論完後,我已經寫完了,但我希望當面交易
問題發生點:
在寫完後我有友人提醒我,
她的程式需求內容,看起來也可以拿作弊之類的(此為友人猜測)
而也因這點,我有在信件中與對方確認要同意下面的 <簡易合約>
簡易合約我放在文章最後。
因為這是第一次在網路上找人合作,所以對這方面也有不懂的地方。
想要請教的問題是:
請問如果有如下面 <簡易合約> 中申明的話
對方(發案方)的程式用途就算是有違法行為
還會與我有關連嗎?
<簡易合約> 內容:
發案方: PTT ID為 <對方ID>
程式撰寫方: PTT ID為HenryLiKing 的我
程式交付給 發案方 後
發案方 的程式使用用途 與 程式撰寫方 無關
此案的合作關係也會在
發案方交付程式費用(一次付清XXXX新台幣整) 與 程式撰寫方交付程式(一次交付程式)
兩件事完成後結束
註:上面的XXXX是指整個程式的費用
第一次在法律版詢問
如果有甚麼資訊不夠的地方一定會補上的!
還請大家多多指教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