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之前在騎樓時不小心擦撞鄰居.....
對方就罵我說:你沒長眼睛喔??你媽把你生的那麼肥你不知道嗎??
走路不會小心一點嗎??肥成這種樣子還敢出門??撞到人怎辦??
你現在要怎賠償??......
我聽了超不爽就直接往他臉上慣了一拳....
後來一陣扭打
對方的臉好像是被自己的眼鏡刮傷的樣子
造成他的臉流了非常多的血.......
當下覺得很可怕....被威脅提告
就跟對方口頭達成和解...
幫他付了5000的醫藥費用...
也答應要賠8000.....
但最近對方跟我說他覺得賠8000不合理
要我賠償他100000...
說他的臉被我毀容了....
說我造成他毀容....臉上有一條深的4公分的疤痕,讓他崩潰
他覺得8萬無k彌補他的傷害
改要我賠償100000
我覺得很不合理...
目前我是嗆他要告就去告
林北不怕....
毀容是他家的事, 而且他長得很像肥宅,臉上多一條疤痕根本看不出來
因為都一樣難看...
而且會打他是他先辱罵我在先....還罵我媽說把我生的很不好
問題:
1.
問他這樣告的成嗎??
因為當初口頭和解了.....現在還能反悔嗎??....
他辱罵我的部份能反告他嗎??......
我媽也很受傷我媽也能告他嗎??......
但目前去問目睹當初事情發生經過的店家都只說看到我跟對方在扭打
沒人說他罵我......
這樣我能請法官測謊嗎??....因為他真的罵得很難聽.....
2.
當初揍他時候,我是徒手攻擊他,根本沒有拿什麼很利的武器打他
他臉上的傷應該是被他自己弄傷了.....他臉上的那條傷應該不是我造成的
我能在法庭上這樣辯嗎???
3.
要求賠償100000
真的太誇張了...
我能反告他恐嚇取財嗎??....
太誇張了
臉上一條疤痕就要我賠償100000
這根本是在恐嚇
4.
如果不接受他恐嚇
不賠償他100000
給法官判
會無罪嗎???
萬一有罪, 會被判多重??......
目前是傾向給他告.....
畢竟賠償100000太扯了 ...
而且臉上的傷不是我造成的......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