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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在昨天8/18(五)約晚上六點多我去取貨(我購買lv短夾,賣家聲稱全新
),
我打開時疏忽是沒錄影的,
不過我也在五分鐘內反應給對方說皮夾有破損狀況,
對方就開始跳針說他寄出有檢查過怎麼可能破損,甚至牽扯到賣他這個皮夾的人(簡稱A
),
說什麼是A賣給他的,
還跑去密A說什麼皮夾有破損要退貨,
但A覺得明明就是8月初頭就交易了,
也檢查說過沒問題,
現在過這麼久了當然不願意退,
結果因為這樣他就說什麼皮夾是我用壞的,
但是明明拆封前後不到五分鐘,
我也有行車紀錄器的對話可以證明我當下有發現是瑕疵因為我有跟我朋友在車上說怎麼皮
夾有瑕疵我要密賣家。
對方是有說什麼禮拜一要打給消保會去問之類的,他是說什麼她要問如果對方拆開包裹沒
錄影結果東西是破損狀況是要算在誰頭上(有大師知道這個問題的解答嗎~)
然後現在只有當初對方拍的兩張照片,如果仔細看是有點脫膠狀況(但真的要超級超級仔
細)
我想問的是如果真的走上法律途徑,
我該告對方什麼?
對於個人物品販售但是主張全新這件事我有權利七天內退貨嗎,
因為我去網路上查個人物品是沒有七天退換的只有b2b才有七天內無條件退換貨
所以不知道這個情況到底我該怎麼做
真的很抱歉我不知道我打的語意順不順
如果傷到你們的眼跟你們說聲抱歉
我真的太生氣了
真的第一次有理說不清
拜託厲害的鄉民們給我點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