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nimaginably (kyle) 2017-08-25 20:48:00
支持沒有錯誤。但硬要說的話應該是打擊錯誤,蓋因行為人實行失誤所致,與客體錯誤的誤認有別。不過這根本就是沒有錯誤啊哈哈哈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8-25 21:21:00來個好笑的....某甲某日用槍爆了某乙腦袋,被檢察官以殺人罪起訴,法庭上,某甲辯稱,伊根本沒有要爆某乙腦的打算他只是往某乙旁邊開槍,沒想到某乙自己耍白癡往我開槍的空地閃躲,於是就被子彈爆腦,本人無殺人意圖請法座審酌實情,變更起訴法條,改以過失致死罪論刑要是今天題目改成 已轉身躲開,導致後面路過的丙眼被打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