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口頭契約如果對方不願履行?

作者: prompter (Qu)   2017-09-02 11:02:04
最近要賣一台機車
買家當初看完車 說願意購買,要我別再給別人看車了
後來他一直拖,沒有來載車去監理站交車
(我有寄信,一開始跟我說要再晚一點 然後又說他的卡車壞了)
結果現在過了快兩個月...
到現在變成我寄信他都已讀不回
想請問這種口頭買賣契約(問朋友是成立了,因為可用往來信舉證)
如果對方不願意履行,是否能要求賠償?
不知道下一步怎麼走
謝謝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9-02 11:04:00
沒收訂金? 我當年買二手機車,看過機車OK,就先付訂金1k也讓前車主順道去做最後整理跟壞品更新(電瓶)最後再到監理站過戶驗車交車付款你當時應該要催,並限何時完成交易,超過就取消交易
作者: Nipperdey   2017-09-02 11:05:00
舉證困難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9-02 11:06:00
簡單講,是你一直選擇讓他拖,所以沒有所謂的損失
作者: samallan (閃雲)   2017-09-02 12:02:00
催告對方限時履行契約,否則即撤銷雙方沒有什麼定金、前金的話,就是一句話的問題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7-09-02 13:47:00
採用如樓上催告的方式,去郵局寄存證信函,限定一個時間(ex. 一週)請對方配合辦理過戶跟給付價金。逾期仍然不履行,就可以去找其他買家了。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7-09-02 14:40:00
有口頭,沒有訂金,那…你能要求什麼?
作者: pk0943 (.)   2017-09-02 15:15:00
你要求償多少? 你要怎麼在法官面前證明你受有損失?
作者: yufat (barca)   2017-09-02 22:17:00
主張契約沒成立對你比較有利吧 可以求償信賴利益所受損害:例如交通費 所失利益:機會成本 跟別人締約的機會主張契約已成立 要求對方履行 變成對方是給付遲延 麻煩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