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ueltu (Iron man)
2017-09-22 18:25:41各位好,
小弟母親日前上班途中遇到車禍,母親無照駕駛,對方開車在T字路口,左轉撞上媽媽的
直行機車,造成媽媽右腳小腿斷裂。對方有誠意來醫院探視,也告知有強制跟任意險。
對方生意人,表示賠償不是問題,只是我方不知如何求償工作損失,我父母在台糖甘蔗園
當工人,可是跟台糖沒有雇傭關係,只有簡單薪資袋,請問這能當證明嗎?還是用基本薪
資求償呢?
母親腳打上鋼釘,醫師表示至少需半年休養,一年後取出鋼釘,這段時間由父親看顧,請
問這樣可以請求看護費用嗎?精神賠償有一定行情嗎?
先謝謝各位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