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學生初學民法總則,由於同學間討論怕出錯,想請問一些簡單的民法債權物權相
關問題。
https://i.imgur.com/S8CIuYa.jpg
圖片中問題1,學生自行理解為
「機車為甲所有,故甲擁有機車之物權,乙之偷竊行為損害甲之物權,依據物權之絕對性
、對世性,甲可對乙主張物之支配權及物之請求權」
但在學習此章節時,還未學習到支配權、請求權等概念,是否有其他債權物權概念可解釋
甲得以主張之權利?以及此題與債權相對性原則的相關性?
圖片中問題2,是否可理解為
「依據物權對於債權之優先性,抵押權為物權的一種,故乙享有權利第一優先性。
再依據債權平等原則,丙丁戊之優先性相等」?
第一次學習債權物權相關概念,還請指教,感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