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自己心軟,覺得人性本善
於是陸續借給朋友ㄧ些錢,加起來
是很可觀的五位數
一開始的時候對方再三保證一定會照我開的條件,每一個禮拜一還一千塊
不是不曉得她手頭是有點緊,但不至於緊到連一千都拿不出來,對方是只要忙、睏、累、
想睡、就會自動忘記我們當時說好的約定,連解釋都沒有
直到她自己隔好久才會自己打回來或自己回訊她又發生什麼事所以沒按時還我錢 (例如
家裡有事或身體不舒服不想打字回電話)
這不是她第一次借錢,如果不是因為我事先讓她先簽了本票(但沒有指印,怕到時候司法
機關不會理我)
千交代萬交代,有什麼事情沒辦法還要提早說
一開始還會說原因,後來過來很久也從星期一到了今天,都沒任何解釋
忍到後面,耐性磨光了,打Line電話
預料中的沒接,但仔細ㄧ看
封鎖了
說好的一定不會照成我困擾一定會準時還呢?
現在卡在手上只有一張對方簽完寫完名字但是沒有指印的本票,怕到時候沒有法律效力
如果最後真的要提告,我能跟警察怎麼說?
在此先謝過各位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