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發生車禍,今天申請拿到初判表跟對方資料
對方全責,我的車出車禍當下沒有保險,所以得自己處理
(這是另一個故事)
初判表:https://imgur.com/a/YqmE7
我是當事人2
現場圖:https://imgur.com/a/yfh6d
我是汽車2
沒錯,對方在逆向道上倒車撞到我,我是靜止狀態
原廠估價九萬多台幣,因對方看起來沒有想要負責
打電話從來沒接過,傳簡訊回過一封之後打電話直接關機
所以調解應該沒有用,是否能跳過調解直接提出民事訴訟呢?
若要提出民事訴訟,我還需要申請詳細的肇責判定還是初判表就可以了呢?
若不用的話,直接資料帶著去法院提告還是要先寄存證信函給對方呢?
或是還需要什麼準備工作呢?謝謝各位,非常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