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發現打官司的對造不只前科累累
還會綁架仇家,對造已經五十幾歲
查詢判決以為他當年只是年輕才跟人動刀槍
或者只是因為年輕才聚眾準備一堆鐵撬準備伏擊人被逮個正著
一查新聞發現這個人居然年初才又綁架人逼簽本票
根本窮凶惡極到極點?
請問單兵該如何處置? 吉到底還是和解共生為妙?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102/1270630/
看到新聞貼了主謀的臉,真的是這個人...法源一查蔡正益的是非真的相當多
不過更難以明白的是,不斷數罪併罰
最後怎麼還是判緩刑?
一下酒駕 一下強盜、擄人 一下詐欺
怎麼還是這麼活蹦亂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