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竊盜案 收到傳票

作者: chensfcs (蓋瑞)   2018-02-08 22:51:11
約在106/9月
我的機車車廂被小偷撬開了
偷走了 存摺 充電線 太陽眼鏡 行車記錄器主機
這些東西加一加也快1.5萬
事後調監視器 發現小偷把存摺跟太陽眼鏡亂丟
但也是找不回來
於是我就到警察局報案
當下也拿了報案三聯單回家
前幾天收到法院寄來的傳票
內容大概如下:
當日上午先到調解室進行調解,調解完畢再於傳票所示時間至法庭開庭。
告訴人:我本人
案由:000 竊盜
以上
1.
想請問的是 000 是代表那個小偷的名字嗎?
有什麼辦法能查到他先前的前科還是什麼嗎?
2.
我這樣的話有辦法跟那小偷於調解室進行和解
並要求合理適當的賠償金嗎
3.
如果那小偷沒錢
是否只能於開庭時 提出刑事附帶民事的告訴
4.
如果當天小偷沒有到場怎麼辦 就被通緝嗎
以上 謝謝大家回答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8-02-08 22:56:00
過往判決。可。沒錢都一樣。不會。司法院網站,用名字,但會同名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8-02-13 23:13:00
j大用字好精簡,但又很精確,我喜歡XJ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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