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mgdaaaa (也太熱了吧..這夏天)》之銘言:
: 不好意思 手骨折很勉強的打字 打得不順請見諒
: 小弟我於昨日晚上
: 騎機車正常直行於雙向單線道 未逆向也未超速也沒其他違規 時速約40公里
: 對方未成年 突然從對向路邊衝出來並跨越雙黃線
: (附近有斑馬線他沒走 反而直接跨越雙黃線 明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34條第1項第1款)
: 導致我剎車不及撞上 他好像是皮肉傷+挫傷 而我是右手骨折
: 根據我看警方提供的監視器的車禍經過 也的確是上述這樣
: 目前我自認應該是對方應負責任遠大於我 (這方面還請先進指教我的判斷是否有誤)
: 但對方家長完全不認錯 反而認為都是我的錯 當下還要我賠他醫藥費 (我沒理他)
: 聽起來基本上 應該是不會想跟我和解
: 然後根據某位警察大哥對我的私下透露 對方的經濟條件也應該沒錢賠償
: 基於以上情形 所以請問我接下來要怎麼做才好呢?
: 謝謝指教!
原則上建議你
1.好好利用強制險,一些強制險的賠償如果可以讓對方閉嘴那最好。
比上法院好。
2.主動申請調解,顯示誠意。對預防對方獅子大開口真的走法律途徑是預防
對方指稱你沒有處理意願,是有些預防性幫助的。
有無肇事責任,以下供你參考,你自己衡量看看立場可以多硬。
我不方便隨便猜。
1.附近有多附近?100公尺以內.
如果有地下道、天橋、斑馬線等,他是行人未行走
直接穿越馬路,對方原則上必須負全責。
2.未成年的話父母有責。對方無法自行賠償,不代表父母無法賠償,如果真的
責任全在對方,你也造成實際損失,完全站得住腳強執每月從對方父母所得
扣款也都有可能。
但你得知道無肇責判定發生的機率極低,請見下條。
3.如果真的上法院需要釐清肇事責任,還是去弄一下看車禍鑑定表,這張表需
要費用。
這張表不會寫誰完全沒有肇責,而是通常會寫責任比重。
比如說會寫對方未依照各種行人指標通過馬路則認為八成,而你沒有注意到
責任兩成。(這是舉例,實際比例會看當場警方的判斷)
沒有責任也都還是有過失傷害的風險,所以就算對方不願意,留下個主動伸
請和解的證據都還是比較好的。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