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4,女友18
女友,女友媽,女友妹住一起
會想搬出去住是因為媽媽有點精神問題,非常情緒化及控制狂與些微妄想(未就診)
常常發飆就要揍人和剪人家頭髮,或是把電話限制外撥(常常跑去學校大鬧)
女友因為受不了想要在高中畢業後就搬出來外面住
現在麻煩的點是女友滿18但未滿20還沒脫離監護權,監護權是在爸爸那裡
我查的資料是說滿18但未滿20租屋,若是滿足學業或工作等生活所需即契約成立,不知是否有誤
現在想知道的問題是,若是租屋契約是女友名字,這樣我和她同居會有和誘嫌疑嗎,或是我忍耐一點偶爾去陪她就好
因為女友不想未來搬出來還要回到原本房子(怕進得去出不來)
那麼在不回家的前提下如果有電話聯絡算脫離行使監護權嗎
因為目前想得到的狀況是她媽媽可能會報失蹤人口,然後他爸爸又不管事
目前想得到的狀況大概是這樣,還請各位專業版友幫個忙,如有需要更詳細資訊再行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