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小妹終於熬過過年可以好好的轉換軌道。但我之前幫公司設計的文宣我也想一起帶
走。
因為我的職位並不是美編,我只是小小行政人員,公司也並沒有跟我簽合約,也沒付我半
毛錢當設計費,這樣我幫公司做的東西著作財產權應該還是歸我,爬文說離職後繼續使用
可能觸法,但離職後我也不會繼續使用這這些設計,只是純粹不想讓壓榨我的公司免費拿
走這些心血。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8-03-01 21:06:00找律師幫你主張吧
這些東西不是你領薪水的上班時間做的嗎? 行政人員做點美編還要另外簽合約喔? 期待你爭取得到喔。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03-01 21:38:00誠如樓上說的,公司要爭的話會主張你在領薪水的工作時間而做的。確實,你的職務無義務幫公司設計,所以不無主張的可能。但這涉及法律專業,如一樓建議付錢找律師比較可行。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3-01 23:25:001) 只要沒特別約定,你在上班時間照公司指派的工作完成的創作,財產權都會屬公司 ( 著作權法11 ) 2) 作品對你的價值大過於你去諮詢、訴訟所需費用跟時間成本,那麼我會鼓勵去做,如果沒有,只能勸你放寬心,作品這種東西只會越做越好,執著過往的記憶跟經驗不會讓你有更好的突破
作者: hidog (.....) 2018-03-01 23:55:00
上班產出原則上都歸公司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3-02 00:53:00公司的資源,公司的工時....你....要主張財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