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
我是105/12/05到職的,在今年2/28被公司告知說3/1起公司要整修,需要停工半年,老闆
表示隔天就不用到班了。而公司有給兩種方式,一種類似留職停薪,一種就是資遣。我選
擇資遣,資遣費目前雙方確認都沒問題,可是預告期間的工資雙方認知有差異,公司前一
天才說下個月就不必上班了,其實就是隔天,導致我一時也沒辦法馬上找到工作,依我的
年資,可以請求公司給付預告期間(20日)的工資。但是老闆那邊說預告期間20日,是表示
我這個月(3月)還要去公司上班20天,才可以領到那筆預告期間的工資。但是老闆叫我
隔天就不用上班了,怎麼講到預告期間我又得去?
有誰能幫我解惑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