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集體離職問題

作者: kim01027 (虎鯨。漫遊中)   2018-03-02 05:56:13
大家好,我想諮詢關於集體離職問題。
首先,我們皆有依照勞基法規定時間提出離職且公司也受理完成,但由於公司規定一個月僅能離職一位員工,所以我被排到的時間是7月底(2月3號提離職),另外公司規定,若不依照公司流程離職(包括在約定時間內提前離職)公司僅給勞基法最低底薪,其他津貼或是績效皆不給與。以上規範皆印在離職單上,簽名代表同意。
我們的工作性質是客服人員,離職原因並不相同,但迫切希望下一次發薪日直接離開,但目前公司尚未應徵到人(一直有人來面試但做不到兩天就不來了),另外我們是沒有交接工作或培訓新人之責任。
想諮詢
1.若我們領完薪水直接集體離開,公司是否可以要求我們進行賠償或是提出任何告訴?
2.若我們領完薪水隔天皆沒有上班,公司是否可以要求我們進行賠償或提出任何告訴?
懇請回覆,非常感謝!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3-02 07:18:00
你們公司工作內容是不是有點擦邊違法?是說合約條款其實對你們極為不公平 (民法72、247-1) 且公司當初跟你們約定薪資該給多少就該給你們多少不得任意以任何理由少給薪資,就算真的有需作為賠償也是走法律途徑處理不能扣薪資做處理 ( 公司也蠻欠檢舉 )當然你們公司有可能會利用一些方式規避勞基法的規定,我會建議你們需要去找法扶諮詢一下,你們合約應該還有其他條款會陷你們於不利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8-03-02 08:01:00
按照勞基法規定提離職即可..扣薪水就檢舉
作者: hidog (.....)   2018-03-02 08:21:00
勞基法已經有預告離職天數的規定了 照規定走即可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