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法學的專家好...
小弟家長期遭到惡鄰居無賴騷擾,在去年提起恐嚇+公然侮辱的告訴
最近總算收到法院的傳票,但法院的傳票是要我們先移付調解
對方在被告之後不斷態度沒好轉 還威脅過我們 小弟真的不想要跟他們和解
目的也不適要拿到錢 所以去調解庭一定會被叫開個和解的價碼...
小弟有查了一些資料,但心裡難免還是有些疑惑 懇請各位法律先進、翹楚能指導
1.這應該算是刑事的調解?? 所以如果不去的話 應該不會像民事庭一樣 由一方
辯解完就逕自判決吧?
2.如果我沒有去 會損失哪些權利呢? 可否直接寫信告知法院不參與調解呢
3.因為調解庭後的隔天就是 準備程序庭,所以我沒有去調解 降法院會不會
影響到他們的自由心證 認為我找麻煩
真的不太想和無賴和解 也不想要拿到錢,長期受到他們的欺負
真的只希望能讓他們受到法律的制裁,即使是易科罰金了事也沒關係重點是有處罰到他們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