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和解不成 更新 調解

作者: AikoLin720 (Aiko Lin)   2018-04-10 13:27:23
更新
今天終於調解,我方從早上8:30開調解庭等到9:30,到調委打電話給對方,告知若不來調
解即結束此次調解庭!對方才過來,大約10分鐘就到!(對方到底有上班嗎?)
對方一樣要求10萬!
開的醫生證明從宜休養20天改為2個月...!
調委告知對方才是肇事主因(初判表內容:對方逆向行駛,持有小客車駕照駛重型車)!
對方就惱羞成怒說我方也是肇事怎麼我方卻不是主因......還很委屈的說自己的小孩因為

禍導致跟小孩疏離....(車禍當時三貼!車子沒有倒。)
對方說要10萬很合理?!因為還要小孩及自己的精神賠償....
調委在當下也告知這次不和解,我方會被法院判決3個月的過失傷害及對方可以要求百萬
民事賠償.....(調委是法官?)
總之目前確定和解!賠了53600!我方保險負責5萬!剩下3600由我方自行處理!(對方從
頭到尾不覺得自己有錯,賠償都是由我方全額負擔.. )
再次提醒,發生車禍,不要拖太久!(此次發生11/24~4/10)以免遇到不講理,獅子大
開口的人!以及謝謝各位的意見、幫忙!
※ 引述《AikoLin720 (Aiko Lin)》之銘言:
: 事發經過:
: 汽車車主(我方)在內側雙黃線迴轉和摩托車騎士(對方)在內側車道逆向超車行駛!

: 致對方小腿撕裂傷(有縫)。有影片佐證!
: 有申請初判表,內容是雙方都有違規。所以肇事比,雙方各50%!
: 對方提出10萬賠償金。
: 天晟醫院診斷證明內容是宜休養20天。
: 內容:
: 工作損失金額:一個月(投保薪資22xxx)
: 看護費:3萬有收據。但是診斷證明未註明!
: 計程車資:300/趟,一疊(接送小孩上下課)
: 醫療費:6千多
: 我方也在一開始告知 全權保險處理,也很有誠意解決!
: 約在保險公司談和解,我方保險理賠願意理賠3萬金額。
: 對方不願意,已申請調解!
: 但是在未收到調解通知,我方又收到警局通知,對方已提告....警方要求我方再次筆錄

: 案發當天已經做過筆錄。還需要再次筆錄嗎?
: 1、保險理賠金額3萬,我方再自行補足金額嗎?
: 2、一樣走法院,民事賠償金額保險處理!刑事責任可易科罰金。但我方就會多一條過

: 傷害的罪名...
作者: shirochan (小白)   2018-04-10 14:40:00
好奇初判表上你是無肇事因素嗎,若是,應該不用和解才對
作者: AikoLin720 (Aiko Lin)   2018-04-10 14:49:00
S大:初步表 我方在雙黃線迴轉 致人受傷!對方在我後方逆向行駛!雖我方有肇責!只是說雙方都有責任!賠償部分卻是我方全權負責!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4-10 14:50:00
A大,你們是"和解" ,今天這價格,很合理要是要論肇事責任,才會有佔比問題不然,送你去關,你易科下來,絕對超過三千六百元的好幾倍還扛一條刑事責任,更不用講三個人的賠償你也得照扛那時候才是去論責任比....你家保險也算乾脆,大條幫你出了,零頭你自己付一付要是你不能理解 何謂和解 ,那....真的很可惜沒學到教訓若不和解,而整件事情最大贏家,反而是你的保險公司
作者: shirochan (小白)   2018-04-10 15:06:00
那你雙黃線迴轉,扣掉保險你只賠3600,很便宜了
作者: AikoLin720 (Aiko Lin)   2018-04-10 15:08:00
M大:我承認有錯!但是不代表這樣的調解是合理的!我有行車記錄器佐證 對方完全沒有什麼大傷!車子也無受損!對方完全無認知自己也有錯!再來若是大傷 醫療費會只有幾千元嗎?還有 今天是開調解庭 並不是私下和解今天不滿的是調委告知受傷的小車才是受害者,我方理當全額賠償!完全不看初版內容以及行車記錄器佐證!小孩部分 並未受傷!沒有單據哪來的賠償問題?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8-04-10 15:32:00
你不滿意可以不接受啊== 幹嘛接受了才上來說覺得不合理不接受調解就是進法院而已
作者: AikoLin720 (Aiko Lin)   2018-04-10 15:46:00
H大:若是不調解,拖太久時間!對方提出的名目越來越多!當時車子並未受損現在也提出車子維修費......最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8-04-10 15:47:00
不滿意就不要接受
作者: AikoLin720 (Aiko Lin)   2018-04-10 15:49:00
文章最後 我也只是要告知 能快速結束就不要拖太長時間!
作者: darkMood (瞬間投射)   2018-04-10 16:05:00
重點在於你沒有「受傷」,沒有互告過失傷害的本錢。在台灣,車禍除非完全沒有肇責,不然受傷的人>沒傷的。你多吃一條過失傷害就是這樣。另外調解就搓湯圓而已啦道理不會講太多,價錢滿意就結案,要講道理就上法院了簡單來說,你開車撞上騎機車的,99%都要吃悶虧。
作者: AikoLin720 (Aiko Lin)   2018-04-10 16:19:00
D大:謝謝你的說明!
作者: yesohya   2018-04-10 16:33:00
對方要少了 雙黃線迴轉應該要你自己掏個6-10萬的
作者: AikoLin720 (Aiko Lin)   2018-04-10 16:46:00
雙方是同向車道哦!而且他是在我後方撞我!謝謝Y大:謝謝您的指教!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4-10 16:57:00
很可惜,這位A大還是沒搞懂....給你一個成語,自己去翻翻典故,學習學習"千金之子 不死於市"
作者: yesohya   2018-04-10 17:03:00
他撞妳她的報應是受傷 妳雙黃線迴轉妳的報應應該是付出6~10萬塊 雙方都活該啊 我又沒說她對 只說你賺了 XD
作者: AikoLin720 (Aiko Lin)   2018-04-10 17:05:00
謝謝你們 我都虛心接受以及檢討!
作者: NCitizen (市民)   2018-04-10 17:06:00
很認真講 沒受傷就很吃虧........另外 法官不會要求百萬賠償就是了 不過繼續下去 你差不多也是要花那些錢一般10W內都建議和解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4-10 21:23:00
更重要是 本案保險公司願意理賠絕大部分,尾數給你交代做人啊,要懂得見好就收,對方也不是想跟你逼到死沒有人想要車禍,只要記得下次多警覺一點.....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8-04-11 02:13:00
我寧願付錢換不要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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