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nknown (ya)
2018-04-17 09:16:03這兩天家姐突然收到法院傳票(他字案),
上面只寫出庭時間和[被告xxxxx車號妨害自由],
但事前沒收到任何通知,連收到傳票後打去法院問,也都說偵查不公開所以不能告知,
所以家姐完全不知道自己到底什麼事情被告,一頭霧水就要出庭。
想請問這是正常程序嗎?
被告無法知道自己究竟為什麼被告,只能等出庭才能知道案由?
一度還以為是詐騙,還打去防詐騙專線問 ^^"
謝謝大家回覆....
作者: hidog (.....) 2018-04-17 09:58:00
可能對方不是報警處理,不然大部分都會先去警局做筆錄或者警局其實有聯絡,但是你們沒接到通知或是以為是詐騙
作者: fuiuy 2018-04-17 10:08:00
都沒收過任何通知或電話,所以才覺得一頭霧水@@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4-17 10:18:00我猜嘛,大概就是你家老姐亂停車,擋住別人車輛進出又沒留任何連絡電話方式,一停好幾天所以就被告了.......給你姐拍拍手......3好+1好能夠走上法庭,大概證據照片時間地點都已經齊備了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8-04-17 10:49:00他字案 就去看看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4-17 11:04:00對了,提告法律依據,應該是該章節的 304條,強制罪..運氣好,道個歉,包個紅包,對方撤告就不會有事....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8-04-17 21:44:00"非告訴乃論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