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狗咬傷人的官司

作者: pretty80733 (pretty80733)   2018-04-27 19:31:04
法律版各位大家好,第一次在這裡發文,有些法律問題想請教。
最近阿嬤早晨運動時,被鄰居養的狗咬傷,因為是大型狼犬,攻擊性很強,阿嬤全身都是
傷,眼睛附近也被咬到,其他有的傷口幾乎快見骨,當時全身是血坐在地上哭...
關於這戶人家,他們養的狗已經不是第一次咬到人了,據瞭解村裡已經有七八人被咬過,
光是我阿嬤是第二次被咬,第一次時我們自認倒霉不追究(飼主當時拿了兩千元來想解決
事情,被阿嬤退回),一年前還咬傷一個小女孩,幾乎快毀容,那時候以20萬元和解。
這次我們實在無法再原諒他們,已經決定提告,目前的進度是和解金額我們提出50萬,而
且將要全數捐給慈善機構,這個金額是為了讓他們無法接受,逼他們上法院才提的,果然
和解失敗,準備上法院。
因為這是家裡第一次打官司,我們的訴求是要讓飼主被判過失傷害,最好能坐牢反省,想
請問有沒有什麼地方要事先準備或注意的?需要請律師嗎?
不好意思,內容有點雜,有請版友解惑了,感謝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8-04-27 19:43:00
提告後參考動物保護法32條第1項第3款,通報縣市政府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8-04-27 23:42:00
過失傷害要坐牢很難
作者: tgsh (宗師)   2018-04-28 00:46:00
人被咬,活該!狗狗很可愛,我們必須愛護他,被咬也不能打他以上是鬼島法律教的,不代表本人立場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4-29 13:59:00
依《動物保護法》第7條意旨,飼主有防止其所飼養的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法律上注意義務。依《中華民國刑法》第13條第1款:「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本件鄰居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具有防止其所飼養之狗無故侵害他人身體之法律上注意義務,並能注意,而不注意,所以對原PO阿嬤受傷之事實有過失。 先驗傷請醫院開具診斷書,提起告訴,可找過去受害者作證(但建議事先問一下他們的意願)。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04-29 14:45:00
狗抓到其他地方安置了 <- 跑得了狗,跑得了人嗎?狗移到"他處"安置? 如果管理依舊隨意,他處的人危險了。
作者: dehua (灰爸)   2018-05-09 04:34:00
除非能證明他有間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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