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版各位大家好,第一次在這裡發文,有些法律問題想請教。
最近阿嬤早晨運動時,被鄰居養的狗咬傷,因為是大型狼犬,攻擊性很強,阿嬤全身都是
傷,眼睛附近也被咬到,其他有的傷口幾乎快見骨,當時全身是血坐在地上哭...
關於這戶人家,他們養的狗已經不是第一次咬到人了,據瞭解村裡已經有七八人被咬過,
光是我阿嬤是第二次被咬,第一次時我們自認倒霉不追究(飼主當時拿了兩千元來想解決
事情,被阿嬤退回),一年前還咬傷一個小女孩,幾乎快毀容,那時候以20萬元和解。
這次我們實在無法再原諒他們,已經決定提告,目前的進度是和解金額我們提出50萬,而
且將要全數捐給慈善機構,這個金額是為了讓他們無法接受,逼他們上法院才提的,果然
和解失敗,準備上法院。
因為這是家裡第一次打官司,我們的訴求是要讓飼主被判過失傷害,最好能坐牢反省,想
請問有沒有什麼地方要事先準備或注意的?需要請律師嗎?
不好意思,內容有點雜,有請版友解惑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