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詢問我在去年12月被資遣 1月開始領失業補助,直至下個月為第六個月補助期滿,在今日收到之前三年前去補習班上課的分期 原來還有兩期沒繳清的帳款,為107年度司執字 火股的執行命令,很無奈快滿六個月都還是找不到工作,現在太太也還在育嬰假,經濟蠻拮据的,這陣子依靠在我家附近的量販店的PT收入與失業補助作為一家三口的經濟來源。
我想詢問我當初辦理失業給付沒料想到原來還有這個帳款沒繳清,即便沒辦理專戶,直接使用前任公司到薪轉帳戶,該帳戶又是育兒津貼的轉入戶,所以蠻緊張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想詢問是直接與債權人溝通辦理分期較好還是也要跟就業服務站的專員協助處理呢?
近日作PT的量販店又要撤店,只能先繼續努力找打工跟正職。。。。。
雖然只是小小抱怨,覺得念完博士反而很難找工作,有點無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