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一補習班工作,約的內容是要綁兩年,中途離職就要付出離職日至約期滿薪資的兩
倍。
目前薪水25k,一日工作約10小,週休一日,還要抱作業回家改。
我現在覺得太血汗了好痛苦想逃,可是不知道這份合約在以下的狀況是否一定要照走:
1. 剛去工作的前兩週不支薪。
2.不能自己打卡,表訂是下午一點到晚上九點上班,可是根本12點多就要到,晚上10點多
才能走。
3. 有權益每週排休一天(可是實際上根本排不到)
4. 全勤獎金1000是含在25000內,意思是沒有全勤當初談好的底薪就只有24000。而且做
再好就是25000了。
5. 每天都被主管酸,心理壓力很大。
我覺得好痛苦。
作者: hidog (.....) 2018-05-18 05:06:00
聯絡勞工局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8-05-18 09:33:00讓補習班想辭退你不就好了.擺爛比做好簡單多了吧甚至也不用擺爛 給多少錢做多少事就好了回歸正題 如果雇主沒有提供足夠的報酬 違約金可以減免
有勞健保嗎?頭保額級距有高於目前薪資嗎?超過一個月了嗎?前兩周薪資真的沒給?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5-18 10:45:00不合理,但非無法可應對,已經都講了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8-05-18 11:11:00檢舉啊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05-18 18:12:00台灣真是寶島...雇主的
作者:
cvGG (cvGG)
2018-05-18 19:48:00好奇請問,怎樣的身價會簽下這種合約?站便利商店都比這錢多。10小時*140元*24天,會算吧。
作者:
wwfman (ouch)
2018-05-18 21:33:00看文章的敘述已違反勞基法多種態樣,若離職是最後手段建議用勞動基準法第14條得不經預告離職,但為了防止雇主耍賴,建議該做的要做足,有證據的話都保留好,存證信函要寫明自己的主張,或直接找當地勞工主管機關原則上用14條不可歸責勞方,不用理什麼違約金甚至根本可以主張無效,又沒有花大錢送你去受訓,定什麼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