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家人經營水塔工廠
雖然「304不鏽鋼水塔禁用地下水」應該算是小常識
但每個水塔上還是都貼有「禁用地下水」警告之相關貼紙
前陣子工廠賣了一顆水塔
而買家因為盛裝了應該含有地下水的水源而導致漏水
(這邊的水源是用馬達從地下抽取出來的水,)
會確定是地下水的原因才導致漏水
是因為使用了一陣子才開始漏 並非一開始就漏
嗆說要走法律流程
雖然我是覺得 都有貼貼紙警告了 應該不用怕理虧
但家人比較老實一點
依舊拿了1萬元給對方... 並約定此事就此打住
約定時現場是蠻多人的 雙方都有人在
但沒有明確的和解書
不知道這個口頭約定的效力如何...?
最後重點是!!
現在突然又收到存證信函
對方說要走調解流程
家人因為這件事很煩躁而不知是好
問題:
感覺就是想趁機敲竹槓的買家
想請問一下這種狀況下 此時應該怎麼自救呢?
還是可以處於被動完全不理他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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