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hs96093 (Kenny Lee)
2018-06-04 21:52:13有鑑於板上使用者於本板發表之文章,大部分皆屬PttLifeLaw板得解決之事項,為使發表
於本板之文章與創板目的(參板規第一條)相符,爰依板規第八條之規定,提出板規修正
建議案如下:
修正條文:第二條第一款
修正前條文:
本板不禁止課業(含報告)問題、生活實例的討論。惟希望發問者能獲得多方資訊與解答
,亦不使板務重疊,關於生活法律之問題,仍請移駕至PttLifeLaw板進行討論,以達能解
決法律問題之目的。
修正後條文:
本板除法律課業(含報告)討論之文章外,禁止生活法律有關問題之討論(生活法律問題
討論請至PttLifeLaw板)。違反者依板規第五條之規定處理之。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