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不知道這個問題是否可詢問你們,
想請問一下,朋友六個月前被機車撞,
傷害到腦神經,外傷只有擦傷而已,
但內部 已經影響到生活行為,例如記憶力衰退,畏光,注意力不能集中,
想請醫生開重傷證明,但醫院方面告知需要一年的時間,
不過因要起訴對方,卻卡在不能用重傷判斷,
所以想請問是否醫院再開重傷判定的時候都需要一年的時間呢?
因有問過律師但律師也說不清楚,
現在已經開庭準備告對方,但目前資料只能用過失傷害,
無法告重傷傷害,醫院方說需要等一年,請問這樣如要告對方的話,
不知道是先將手邊有的證據跟證明提出,之後再補證明嗎
如果可以回應的話非常謝謝,因為傷在腦神經後續會有一些狀況,
非常麻煩,看朋友從健健康康的人需要別人照顧,而對方又不打算負責,
目前也有請律師,但律師給的建議好像也是先提告,醫院方面基本上不想要負責任,
所以很多科別都不願意開,傷到神經會影響的 有知覺 感官 視覺 等等,
非常難判定的地方,總覺得前途渺渺,希望版上有人可以給建議,
或是有這方面的專家可以介紹,不論醫院或是律師都可,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