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nijima (費南多.柯里昂)
2018-06-23 19:08:35我讓小孩子們在公共區域玩耍
每天大約一小時而已也不是在深夜的11點後
但有一戶鄰居他幾乎每天都錄影
然後現在告狀到管委會的社群軟體
影片內容是我們家小孩在外面玩
然後他們家裡面聽得到我們家小孩的聲音
但其他的鄰居都認為小孩子玩沒有關係
我也覺得小孩子玩沒有關係.他自己怕吵就搬出去嘛
可是我看他幾乎在家都會特別出來錄影
好像很有把握一定告得成的樣子
這種情況法院判他勝訴的機率高嗎?
我需要先蒐證期他鄰居覺得小孩子吵沒關係的證據嗎?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8-06-23 22:37:00覺得沒關係的叫包容 不代表就可以侵害他人權利大家小時候都有吵過 大多都能體諒..但不是每個人都必須體諒你說的時間點理論上是沒事,對方也很難告贏不過要是對方因為長期噪音而抓狂..做出什麼違法的事件時你覺得這樣再蒐證有意義嗎...不要小看噪音對人的影響...以前就很多因為長期忍受噪音最後受不了而殺人,縱火,重傷 等等...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8-06-24 00:04:00等對方抓狂再錄影就沒意義了 想辦法溝通吧除了神經病 不然沒有不能溝通的, 如果有 那一定是誠意不夠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8-06-24 12:35:00不能吵的話,就應該用法律或住戶公約來約束沒違法當然可以理直氣壯
作者: hidog (.....) 2018-06-24 14:00:00
i大意思是法律上你站的住腳 不會有事但對方如果有精神疾病並且做出攻擊行為 自己小心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8-06-24 16:15:00不一定是原本就有精神疾病 說不定是被吵到有精神疾病反正要是對方打殺了原po小孩或家人 自然會有法律制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