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外婆遺產,舅舅的奇怪舉動

作者: asiana (nihaoma)   2018-07-27 13:11:04
外婆因病過世了,沒有遺囑留下兩筆財產,外公也不在了而有5名子女
(1)70萬活存,生病中便被舅舅提出當成醫療費及喪葬費
(2)162萬定存
定存在所有子女簽同意書後領出,舅舅卻當場表示這筆錢要存入他戶頭由他保管,待喪葬
結束後他來負責分配
我們提出質疑,由於舅舅態度極為強硬,並表示如果硬要先分,70萬那筆就拿不到
而幾位女兒態度較為鄉愿,柪不過只好答應
由於舅舅之前就一直暗示,只有兒子才有資格分,甚至長孫可分一份...
想請問這情況是不是有問題或是有危險?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7-27 13:18:00
不是繼承人通通都同意了嗎?
作者: asiana (nihaoma)   2018-07-27 13:27:00
只有同意保管,該不會連分配額度也是舅舅決定吧!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7-27 13:29:00
那就在同意書上寫清楚是同意暫時先由○○人保管,待葬禮結束後何時協議分配。
作者: asiana (nihaoma)   2018-07-27 13:31:00
不是的,同意書是解除定存同意書,要5名子女一起簽才能領出錢
作者: cvGG (cvGG)   2018-07-27 13:44:00
看老人家生命最後幾年是跟誰住、誰照顧,當作照護費用算一算,先付給那位,剩下再來分吧。
作者: asiana (nihaoma)   2018-07-27 13:49:00
5名子女都有照顧,雖說兩個舅舅照顧時間較長,但他們之前已經有先分得房產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18-07-28 07:50:00
只要繼承人都同意,就算最後只有兒子分也沒有問題。長孫大概要通過贈與的方式,無法直接分到。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7-28 11:16:00
阿不就是傳統觀念 vs 現在的觀念真有趣,贈與人生前贈與,跟死後遺產分配有啥關聯性呢???爸爸媽媽那一輩的決定,您這位孫字輩有什麼道理插嘴?還說 鄉愿? 阿不知道什麼叫做 "以和為貴??"您有意見? 那請問...外公過世,清明祭祖,你每年有去拜嗎?
作者: asiana (nihaoma)   2018-07-28 18:48:00
上面那一大段跟「法律保障應得1/5」有什麼關系?還是我走錯了其實這邊是以和為貴版?
作者: NMorgan (Nyier Morgan)   2018-07-28 19:18:00
法律上女兒可以分,你想爭去請個律師來幫你吧,跟網友吵沒什麼幫助,扣除律師費,你覺得值得跟親戚撕破臉那就去做吧
作者: cvGG (cvGG)   2018-07-28 20:29:00
200多萬,5人分,1人4x萬,這件遺產糾紛的金額好小。「5名子女都有照顧,舅舅照顧時間較長」要不要算看看比例,跟誰吃住最多?比例佔多少。看太多了,逢年過節去看看老人家,塞個幾千塊,一年帶回家住個幾天、帶看幾次醫生就說「有照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7-29 01:43:00
所以,講白一點,子孫輩 覬覦 外婆遺產???遺產分配可以 協議,給誰都行,法條沒說一定要 硬碰硬明算帳就是撕破臉,你...失去的親情,賠得起嗎???你家有欠這些錢嗎???質疑是你提出,還是你媽提出的? 你是律師嗎???自己想一想吧.....
作者: cvGG (cvGG)   2018-07-29 09:38:00
1,是遺產,暫時被保管。想幫媽媽爭取1/5的權利,那有沒有想幫媽媽付出1/5的義務???這種事,不是法律、數學,這麼簡單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7-29 11:36:00
等你認為令堂為父母的付出明顯高過你阿舅,再來說吧為父母付出,做事沒在應有責任,遺產卻爭的眼紅耳赤跟你講白的啦,看了那麼多血淚案例,也不差你這件,懂嗎??每個案例基本上都是會講 "爭取應有權利"先捫心問問自己,好嗎???就像前面講,反正就是去上法院,撕破臉,親戚鄰里看笑話就這麼簡單....又不是一億兩億這種檔次的你現在會計較你阿公阿嬤財產,以後就會跟你兄弟姊妹計較你爸爸媽媽的財產,甚至拿這當作孝順與否的籌碼這就是 輪迴
作者: cvGG (cvGG)   2018-07-29 12:31:00
真的,很多母豬自助餐,看到財產就會講法律要求均分,這是權利。看到照護義務,就會講傳統,兒子要xxxx,母豬啊母豬。心得而已不是說您。照護一個老人,萬一有啥重病或失智,大小便亂噴、半夜不睡覺、三不五時急診,一個月三萬,您要嗎?單就法律,生前贈與與本案無關。每位子女都是1/5的權利,但是照護者有權利要求先取得相關照護費用,若大於遺產,不足部分的要求5位子女補貼。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8-07-29 13:44:00
打官司的時候,萬一你舅舅能提出一年花了10幾萬養你外婆,養了快30年,扣除遺產,還要你媽拿錢出來,你拿不拿?這時候是不是又變成了養外婆本來就是舅舅的責任,跟你媽嫁出去的女兒沒關係了..
作者: aaaaaz22 (小穹)   2018-07-30 02:04:00
法律版乾脆改成叫倫理版、親情版、人倫版好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7-30 08:49:00
樓上知道嗎,很多人來問問題,大多避重就輕只說對己不利的部分,但卻迴避對他人有利的那一部分知道嗎,這樣誤導他人判斷案情,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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